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
拟与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控
股子公司合肥众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并由拟设立的控股
子公司负责开展实施“合肥功能晶体材料与器件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腾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 2,010 万元,占新公
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7%;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
出资 990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市场拓展、团队建设及内部管理控制等因素
带来的风险。
当地政府优惠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公司经营未达预期,存在无法享受当地优惠政
策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在功能晶体材料和功能晶体器件方面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丰富公
司晶体及器件的产品品类,拓展激光和生物医疗的光学业务,公司拟与安徽晶湖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合
肥众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
为准),并由控股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以
下简称“合肥招商中心”)签署《功能晶体材料与器件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及《功能晶体材料与器件建设项目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书》,开展“合肥功能晶体
材料与器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肥项目”)。
(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
续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方可实施。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梅冲湖路与文明路交口路双凤智谷创
新创业科技园 3 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秀芳
出资额:99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8QEJAM7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张秀芳 945.00 95.45%
齐小方 45.00 4.55%
合计 990.00 100.00%
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安徽
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投资外,公司与安
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招商中心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众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联创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韦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经营范围:功能晶体材料,光电元器件,光纤元器件,集成电子等研发、
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 67%
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3,000.00 100%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本次投资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公司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2,010 万元出资,合资方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
资金人民币 990 万元出资,对于上述出资额,双方应同步且一次性实缴到位。
上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设实际投入为准)。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
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协议主体
甲方: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合肥众波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合
肥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注册资本
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双方拟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
方式如下:
注册资本(万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元)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010.00 67%
安徽晶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 990.00 33%
伙)
合计 - 3,000.00 100.00%
(三)出资时间
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自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双方配合完成控股子公司设立登记;控股子公
司完成设立登记后 10 日内,甲、乙方应同步且一次性实缴出资额 3,000 万元至
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主要以公司现有研发体系为基础,通过新建合肥研发和制
造中心,引进先进的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加强公司在功能晶体材料和功能晶
体器件方面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丰富公司精密光学元器件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
构,拓展公司在激光和生物医疗领域的光学业务,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已对项目进行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不会
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将随着项目发展情况逐步投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况。
综合来看,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享受合肥政府相关
优惠政策的同时,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长期来看,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增强核心技术能力、
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分析
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市场拓展、团队建设及内部管控等因素带来
的风险。
当地政府优惠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公司经营未达预期,存在无法享受当地优惠政
策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的后续发展进程,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
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授权事项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项目负责人依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合肥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
行项目备案、委派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
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签署协议授权国内专业代办机构办理合肥控股子公
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公司管理层应做到依法合规,程序规范,手
续完备。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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